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 应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 可以向作出处分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
- 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 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处分的执行
特殊情形:对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处理决定(如公务员处分)不服的,应依照《公务员法》等规定申诉,不适用行政复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特殊情形:对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处理决定(如公务员处分)不服的,应依照《公务员法》等规定申诉,不适用行政复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