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不属于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而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活动的事前批准行为,二者在法律性质、主体和程序上均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