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公示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示期限计算方式: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
  • 需要听证、招标、检验等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 依法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