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司法性:行政复议兼具行政性与司法性,程序上比普通行政行为更严格。
- 层级监督:由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纠错机制。
- 效率优先:相比诉讼程序,行政复议期限更短(通常60日内审结),成本更低。
- 全面审查:既审查合法性,也审查合理性(如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
- 书面审理为主:原则上不开庭,但可依申请或需要时调查取证、听证。
行政复议会特点有哪些
- 本文分类:生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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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4-18 0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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