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 法律设定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设定各类行政许可。
- 行政法规设定权:国务院在尚未制定法律时,可通过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 地方性法规设定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通过地方性法规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1年需继续实施的应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
- 禁止设定情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特殊规定:国务院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及时提请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