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确认行政决定生效: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若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60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决定即生效。
- 履行催告程序:行政机关应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后10日内发出《履行义务催告书》,给予最后履行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 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催告期满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自当事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或复议/诉讼程序终结)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注:特殊法律(如《税收征管法》)可能规定不同期限,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