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 单方性:行政机关依法单方面作出决定,无需相对人同意。
  2. 强制性:行政行为具有法律强制力,相对人必须服从。
  3. 法律从属性: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或授权作出。
  4. 公益性: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非为特定私人利益。
  5.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推定合法有效。
  6. 自由裁量性:在法律框架内享有一定裁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