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权的步骤如下:

  1. 确认复议机关: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 准备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行政行为决定书及相关证据。
  3. 提交申请:可通过书面邮寄、现场提交或线上政务平台递交材料。
  4.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5. 参与审查:受理后,复议机关审查材料并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听证。
  6. 获取结果:一般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杂情况可延长30日。

提示:复议申请需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