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纠纷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一般遵循"败诉方承担"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1. 原告预交:起诉时由原告先行垫付案件受理费
  2. 败诉方最终承担:判决生效后由败诉方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3. 部分胜诉按比例分担:若双方各有胜负,按责任比例分担费用
  4. 调解协商:调解结案的案件可协商诉讼费分担方式
  5. 特殊情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等特定情形下,债务人需承担必要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