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保密协议可以约定较长期限的保密义务,但"无限期保密"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最长不超过2年)等规定而被认定无效。司法实践中通常建议约定合理期限或"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等变通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