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期没有固定期限限制,只要该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且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法律将持续提供保护。

若商业秘密被公开或权利人主动放弃保密措施,则保护自动终止。司法实践中,保护期通常取决于保密措施的有效性和信息本身的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