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指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服务上给予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核心内容包括:
- 跨类保护范围:禁止他人在非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翻译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或损害驰名商标声誉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认定标准:需综合考虑商标知名度、使用持续时间、宣传范围、受保护记录等因素。
- 被动保护原则:仅在商标争议案件中,根据当事人请求进行个案认定。
- 保护例外:注册商标5年内可提出无效宣告,恶意注册不受时限限制。
注:2022年《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对"误导公众""弱化驰名商标显著性"等情形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