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对相关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如伪造证据、暴力阻碍执行等),法院可处15日以下拘留(《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 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可处15日以下拘留(《民事诉讼法》第241条)
- 刑事诉讼中,法院可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决定拘留(《刑事诉讼法》第194条)
拘留决定应当出具书面裁定,被拘留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