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基本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加重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注:"劣药"指药品成分含量不符或变质失效,需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