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减刑的具体年限根据犯罪性质、情节及服刑表现等因素确定,主要规定如下:

  • 有期徒刑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第78条);
  • 无期徒刑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3年(自减刑后起算);
  • 死缓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特殊情况下(如重大立功),减刑幅度可适当突破上述限制,但需经严格法律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