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25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具体减刑幅度如下:

  •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无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无期徒刑服刑满13年后可减为有期徒刑
  • 有期徒刑每次减刑间隔不得少于2年,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25年

注:重大立功表现可突破上述限制,但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