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最新相关规定如下:

  1.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3.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4.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5.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