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辩护人依法接受委托,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 事实认定方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证据链断裂,关键物证提取程序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 法律适用方面: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XX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主观上缺乏犯罪故意。
  3. 量刑情节方面: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且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

综上,恳请法庭依法作出无罪/从轻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