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市环境保护局

住所地:××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长

被上诉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上诉请求:

  1. 撤销××区人民法院(2023)×环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2. 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3. 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3年×月×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被上诉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 未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 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3. 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条、《水污染防治法》第××条规定,我局作出×环罚字[2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上诉人不服处罚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错误认定事实,导致判决结果显失公正。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市环境保护局(盖章)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