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期限如下:

  1. 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的审理期限;
  2. 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3个月的审理期限;
  3.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自收到再审指令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4.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须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注: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公告、鉴定期间不计入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