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 申诉或抗诉启动: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也可依职权提出抗诉。
- 立案审查:法院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在3个月内决定是否立案,必要时可调阅原审案卷或调查核实证据。
- 组成合议庭:再审案件必须由3名或5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审人员应当回避。
- 开庭审理: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开庭(依原审程序而定),重点审查原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合法性。
- 重新判决: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维持、改判或发回重审的裁定,改判无罪时应当当庭宣告。
特殊情形:若原判死刑已执行,再审改判无罪的,需依法给予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