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再审的审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再审: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提供新证据或指出原判错误。
  2. 立案审查:法院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各方当事人。
  3. 组成合议庭:再审案件需由3名以上审判员或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4. 开庭审理:法院应公开开庭(法定不公开情形除外),重点审查原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合法性。
  5. 作出裁定:审理后可能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的裁定,特殊情况下可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但法院可依情况裁定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