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下:

  • 普通程序一审: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
  • 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 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简易程序: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1.5个月

注:审理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不包括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