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与刑事和解的主要区别如下:

  1. 性质不同:刑事谅解是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单方宽恕;刑事和解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双方法律行为。
  2. 法律效力:和解协议经司法机关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谅解书仅作为量刑参考依据。
  3. 适用阶段:和解一般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谅解可在审判全阶段提出。
  4. 内容要求:和解需包含赔偿、悔罪等具体条款;谅解书侧重表达宽恕意愿。
  5. 案件范围:和解适用于轻微刑事案件;谅解可适用于更广泛案件类型。

两者均可作为从宽处罚情节,但和解可能导致不起诉或从轻处罚,谅解则主要影响量刑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