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其基本流程如下:

  1. 申请阶段:由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向办案机关提出和解申请。
  2. 审查阶段:司法机关审查是否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如案件类型、当事人意愿等)。
  3. 协商阶段:在司法机关主持下,双方就赔偿金额、道歉方式等达成协议。
  4. 协议签署:制作书面和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5. 司法确认:办案机关对协议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如不起诉、从轻量刑等)。

注:刑事和解仅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罪案件,且犯罪嫌疑人需真诚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