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 接受决定:认可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结论,无需进一步行动;
  2. 申请复议: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原检察院申请复议;
  3. 提出申诉: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
  4. 请求国家赔偿:若因错误强制措施遭受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180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3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