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