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名的追诉时效期限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确定,具体执行期限需结合案件法定最高刑期计算:
- 若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追诉时效为5年;
- 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
司法机关可在上述时效期限内依法立案侦查,但执行期限需根据具体案情及诉讼程序进展确定,不存在统一的"依法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名的追诉时效期限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确定,具体执行期限需结合案件法定最高刑期计算:
司法机关可在上述时效期限内依法立案侦查,但执行期限需根据具体案情及诉讼程序进展确定,不存在统一的"依法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