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 主体要件: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是虚假陈述而为之;
  3. 客观行为:对案件关键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
  4. 危害后果:可能导致司法机关错判或妨碍司法公正。

立案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若伪证行为足以影响案件定性或量刑,即达到刑事追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