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 犯罪地管辖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 被告人居住地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级别管辖:自诉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特殊案件管辖:网络犯罪等新型案件可能适用特殊管辖规定,需结合司法解释确定。
自诉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自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