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自诉中,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撤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1. 一般自诉案件(如侮辱、诽谤等):自诉人可在判决宣告前自愿撤诉,法院经审查后通常准许。
  2. 公诉转自诉案件(如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撤诉需经法院审查,若认为可能放纵犯罪,可不予准许。
  3. 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撤诉需合议庭评议,可能因证据充分或涉及公共利益被驳回。

关键限制:① 撤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② 部分案件需被告人同意;③ 法院对撤诉有最终审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