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原告人可以依法撤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但需注意以下情形:

  1. 法院审查后认为撤诉出于自愿且合法,应当准许;
  2. 若自诉人因强迫、威胁等非自愿原因撤诉,法院不予准许;
  3. 对于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撤诉需经法院裁定同意。

撤回起诉后,原则上不得以同一事实再次提起自诉,除非有新证据证明原撤诉理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