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1.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交书面举报材料
  2.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在线提交
  3. 拨打全国统一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映
  4. 向同级监察机关递交举报信

举报材料应包含:被举报机关名称、具体违规事实、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联系方式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