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任何阶段提起。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 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
  2. 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
  3. 审判阶段:最迟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特殊情况下,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需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三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