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 立案审查:法院在收到自诉状后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 庭前准备: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送达起诉书副本
  • 开庭审理:参照公诉案件一审普通程序进行
  • 调解与和解:自诉案件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调解,自诉人也可以撤回起诉
  •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自诉人应当提交书面诉状,并提供足够证据。如缺乏罪证且自诉人不能补充证据,法院可以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