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需出示拘留证,紧急情况下可先采取强制措施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