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原则上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若法人代表不存在以下情形,通常不承担连带责任:

  1. 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如公私账户不分)
  2. 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如恶意转移资产)
  3. 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务无法清偿
  4. 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或抽逃出资

特殊情况下(如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自证个人财产独立,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证据和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