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 分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3.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纠纷,总公司为共同被告。

特殊情况下(如分公司被授权独立核算),可能需先行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