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在以下情形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 产品在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且无法正常使用
  • 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
  • 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导致维修超过90日
  • 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