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出现以下情形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 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 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
  • 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
  • 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导致超过90日未修复
  • 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可换
  • 商品存在设计/制造缺陷或不符合明示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