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虚假出资需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 补足出资责任: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并对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赔偿损失: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虚假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股东权利限制:公司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
特殊情形:
若虚假出资导致公司人格否认(如注册资本显著不足),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