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起算时间: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1月1日入职,从2月1日起算)
- 截止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满1年的前一日(最长11个月)
- 计算基数:劳动者当月实际工资(含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 公式:应得双倍工资 = ∑(每月工资×1)
示例:月薪5000元,工作8个月未签合同,可索赔5000×7=35000元(首月为宽限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示例:月薪5000元,工作8个月未签合同,可索赔5000×7=35000元(首月为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