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劳动者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时,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实际用工管理:哪家企业实际对劳动者进行考勤、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
- 劳动合同签订:明确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履行情况是否一致
- 工资支付主体:工资、社保等实际由哪家企业支付和缴纳
- 业务混同程度:关联企业间是否存在人员、业务、财务的高度混同
- 劳动者知情权:是否明确告知劳动者用工主体的真实情况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进行实质性判断,可能认定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或要求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