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

案例:张某在某餐饮公司工作2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按月发放工资并安排排班。后因工伤纠纷,张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关系成立。

仲裁委认定:
1. 张某接受公司管理并从事有报酬劳动
2. 工资转账记录显示固定周期发放
3. 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明人身隶属性
4. 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

最终裁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 2.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