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到劳动局办理手续:

  1.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有)
  2. 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劳动局提供标准表格)
  3. 提交材料至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科窗口
  4.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 双方协商解除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说明法定理由
  • 劳动者单方解除需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