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伤鉴定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国家标准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1-10级伤残等级,1级为最重
  •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
  • 鉴定项目:包括肢体损伤、器官功能、职业病等身体损伤情况
  • 申请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完整材料

贵阳市工伤鉴定需通过人社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一般30日内出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