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支配权是指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决定共有部分的重大事项。

  • 专有部分支配权:业主对房屋内部空间享有独立处置权,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他人权益。
  • 共有部分管理权:包括公共设施、绿地等共有财产的维护、改造等共同决策权。
  • 表决权比例:通常按专有部分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确定,重大事项需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