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判决标准如下:

  • 销售金额5-20万元: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
  • 销售金额20-50万元:处2-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
  • 销售金额50-200万元: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
  •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按未遂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