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实际损失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 补偿性:以弥补受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原则,不包含惩罚性质
  • 确定性:损失必须是已经发生且能够被客观证明的
  • 直接性:赔偿范围限于与侵权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
  • 合理性: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和一般社会认知
  • 可预见性: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