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居间人故意不告知或虚构与合同订立相关的重要信息,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
  • 违反忠实义务:居间人在交易中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委托人利益(如收取回扣)。
  • 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对相对方资质、信用等未尽到基本核实责任,导致委托人损失。
  • 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在居间活动中非法披露委托人的保密信息。
  • 超越权限行为:未经授权擅自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或签署文件。

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关于居间人如实报告及勤勉义务的规定。